(1)应按照逻辑关系来理解。无论是语言还是文字,在表达概念上都有其缺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对于标准的学习,机构应按照第一性原理,每项工作都有其内在逻辑,应按照事物发展的本来逻辑去理解和实施。
(2)应形成自身有效做法。标准只是提出了对各项工作的通用性要求,在具体做法上并无统一规定,对不同技术特点的检测领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的机构,在做法上会产生较大的差异。各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形成适应于自身有效做法,只有形成自身有效做法,才更有实践性和说服力。
(3)不一定都需要修订或整改。专家有不同的技术经历,个人的体会也不尽相同。对于专家的意见,对机构有益的应及时吸取,用于改进自身的管理体系。对于一些明显不适用于自身的建议,如果没有开具整改项,则无需整改。如果开具了整改项,还是应该按专家的意见去整改。如果整改后运行一段时间感到不合适,可以再次对其进行修订。
(4)管理体系运行并非要求完美。管理体系运行的目的是确保结果有效性的,所有要素的运行形成一个整体,可降低结果有效性风险。只要整体运行质量上有保障,即使是某一个要素运行不完美,也可使风险降到最低。机构应基于风险的思维,确定管理体系运行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