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份,国务院将《食品安全法》修订列入当年立法计划,并确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牵头修订。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结束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实施了4年多的《食品安全法》面临重大修订。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初次审议
2014年 6月2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后的修订草案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
2014年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幕,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中的一大亮点是增加了转基因的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未按规定进行标识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等物品,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
2015年4月20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相比二审稿,草案三审稿只在较受争议的几个核心问题上进行了修改,如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多数对本稿不持异议,此次常委会可能表决通过修改,使新食安法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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