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包括: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伪劣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在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将突出重点品种、高风险食品品种生产加工主体;在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将突出经营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专项整治期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还将牵头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和考核,各级食品安全办和各相关部门也将开展地方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在12月中旬对2014年度全国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