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68年7月25日晚8时(清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戍时)山东莒县一郯城间发生8.5级大地震。这是我国东部最大的一次历史地震,造成的破坏极其惨重,破坏面积有50万平方公里,波及范围北至辽宁,南达广东信宜,东至朝鲜半岛,西到山西一带,面积达200万平方公里以上。
据史料记载,这次地震“天色阴惨”,“天鼓鸣”,“空中如奔万马”,“地下声若巨雷”,地声分布面积达641万平方公里,震时和震后大面积水位上涨,如临沂“平地水深丈余,井水涌水高数尺”,郯城“地裂泉涌上喷二三丈高,遍地水流,沟绘皆盈,移时化为乌有”,赣榆“井水高二丈如喷,凡河俱暴涨忽涸”。
地裂山崩普遍而强烈,如郯城其地裂处或缝深不敢视或缝宽不可越,莒县“马蓍山崩四散,五庐固山劈裂一半,闫家固、旋风朵、科罗朵、马齐山、大山各裂一半。城内四方遍地裂缝,或宽二三尺,或长数丈至百步,数百步。亦有十字裂形者,城东南沐河崖裂缝宽三尺,自官庄至葛湖长十五里,裂处皆翻土扬沙,涌流黄水。”地裂分布范围遍及山东全境及苏北,面积达174000平方公里,山崩裂达15处之多。大震时对建筑物的破坏其惨重。坚固的建筑物如城池、官署、庙宇、皆遭毁灭性破坏。如莒县“官民房屋、寺庙、监库、城垣俱倒。六房文案,沉压无存,周围百里并无存屋。”临沂“官廨、民房、庙宇、城楼、墙垛全塌,仅存破屋三,人不敢入。”郯城“城垛全塌,城倾大半”,“北门压塞,”“城楼官舍、民房并村落寺观一时俱倒塌如平地。”《青社遣闻》对这次地震作了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