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龙坨乡。
一位农民所住的三间平房是1944年盖的,墙是用石头和灰渣垒的,顶为煤焦和石灰。震前他和老伴住东屋,三个儿子和一个侄子住西屋,震时,房屋倒塌,但由于他跑得快,未被砸埋。大震过后,他立即找家里人,二儿子被檀子压着脖子,连出气都相当困难;侄子坐在炕上,房顶的东西压在他上面;另外两个儿子一个在西屋西头柜根下坐着被埋;另一个儿子爬压着;老伴压在东屋炕上,身上堆着房山墙碎砖及房顶的碎焦子。见全家五日人均被埋压,虽未砸死,但都有生命危险,由于埋压人较多,一时不知从何下手。他考虑了一下,认为在人单力薄的情况下,要想使全家众多人得救,只有靠方法得当。应该首先解除每个人生命的威胁,即先救命后救人。想好后他先将压在二儿子脖子上的檀搬开,使他呼吸畅通,不致于憋死;再去解决第二个人的呼吸问题。依次将三个儿子和一个侄子及老伴从险境中解脱出来后,再回过头去逐个救出。救出一个,便增加一份救援力量,扒救速度越来越快,终于使他们都得以幸存。否则,单靠一个人的力量,在无工具的情况下,如不分轻重缓急,会拖延很长时间,另外几个人的性命也难保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