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使操作者正确地使用倒置荧光显微镜,以保证倒置荧光显微镜的使用寿命。
2. 范围:适用于使用者使用倒置荧光显微镜的操作过程中。
3. 职责:仪器的使用者对本条例的实施负责。
4. 操作说明
4.1 打开ups电源,接通显微镜明视光源电源,打开显微镜明视光源开关。
4.2 将透视光装置立柱向后倾斜,将样品放入载物台卡具中放好。
4.3 将透射光装置的聚光镜转盘旋转至bf档。
4.4 选择合适的物镜,调节焦距,用明视光源强度旋转及透射光装置上的光圈调节光源强度。可以使用合适的滤光镜。
4.5 如进行相差观察,则将透射光装置的聚光镜转盘转至ph1档〔物镜为10x,20x时〕或ph2档〔物镜为63x时〕。并将透射光装置上的光圈调节器调节至ph位置。
4.6 如进行荧光观察,操作说明
4.7 关闭显微镜明视光源开关,接通高压汞灯电源,打开开关,待光源稳定后使用。
4.8 用荧光光源视野调节旋钮和荧光光源光圈调节旋钮调节荧光的范围和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