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标准物质是附有认定证书的标准物质,其一种或多种特性量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至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每一种认定的特性量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
所有有证标准物质都需经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有证标准物质在研制过程中,对材料的选择、制备、稳定性、均匀性、检测、定值、贮存、包装、运输等等均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为了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准确可靠,研制者一般都要选择6至8家的机构共同为标准物质进行测量、定值。
有证标准物质必须进行期间核查。
二、如何核查?
对于有证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实验室一般不具备核查的技术能力,可采用以下方法核查:
1.核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按照该标准物质证书上所规定的适用范围
3.是否按照该标准物质证书上所规定的使用说明使用
4.是否按照该标准物质证书上所规定的测量方法与操作步骤使用
5.是否按照该标准物质证书上所规定的储存条件和环境要求等信息
以上5点是确保该标准物质的量值为证书所提供的量值。
三、核查结论是什么?
1.若上述情况的核查结果完全符合要求,实验室无需再对该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进行重新验证;
2.如果发现以上情况出现了偏差,实验室则应对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进行重新验证,以确认其是否发生了变化。
四、什么是非有证标准物质?
是指未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标准物质,包括:参考(标准)物质、质控样品、校准物、自行配置的标准溶液、标准气体等。
五、对于非有证标准物质的核查应如何进行?
1.定期用有证标准物质对其特性量值进行期间核查;
2.如果实验室确实无法获得适当的有证标准物质时,可以考虑采用下列方法进行核查:
a.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确认量值;
b.送有资质的校准机构进行校准;
c.测试近期参加过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样品、检测足够稳定的不确定度与被核查对象相近的实验室质量控制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