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的分级(一)
一级品 优级纯,纯度很高,适用于精密分析,简称GR;
二级品 分析纯试剂,简称AR,为理化检验常用试剂;
三级品 化学纯试剂,简称CR,可用于微生物检测中;
四级品 实验试剂,简称LR,由于纯度较低,一般较少采用。
试剂的分级(二)
基准试剂:它的纯度相当于或高于保证试剂,通常专用作容量分析的基准物质。称取一定量基准试剂稀释至一定体积,一般可直接得到滴定液,不需标定,基准品如标有实际含量,计算时应加以校正。
光谱纯试剂(符号S.P.):杂质用光谱分析法测不出或杂质含量低于某一限度,这种试剂主要用于光谱分析中。
色谱纯试剂:用于色谱分析。
生物试剂:用于某些生物实验中。
超纯试剂:又称高纯试剂。
表1.1化学试剂等级对照表
试剂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试剂规格 |
优级纯 |
分析纯 |
化学纯 |
标签颜色 |
绿色 |
红色 |
蓝色 |
国际通用等级符号 |
GR |
AR |
CP |
杂质含量 |
很低 |
低 |
略高于分析纯 |
适用范围 |
精确的分析和科研 |
一般分析和科研 |
工业分析和教学实验 |
化学试剂贮存环境
1)实验室化学试剂单独贮藏于专用的药品贮存室内。贮存室内阴凉避光,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
2)化学试剂贮存室应设在安全位置,远离实验室、办公室。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3)化学试剂贮藏室应有良好的耐腐蚀、防爆排风装置、有恒温、除湿装置等,保证随时开启运转良好。室温一般以5-30℃、 相对湿度以45%-75%为宜。
4)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5)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6)食品级化学试剂应单独存放,与非食品级化学试剂隔离,远离危险品。
7)危险品应贮藏于专室或专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门窗坚固且朝外开,其中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一般不允许超过28℃,爆炸品贮藏温度不超过30℃,照明设备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
化学试剂的贮存
1) 化验室化学试剂的贮存由检验主管负责。
2)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最低限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 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试剂室中。
3)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严格按其性质(如毒剧、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低温贮存品等再次归类,按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贮存: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塞或蜡封保存。其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爆炸品、毒剧品、易燃品腐蚀品、食品级化学品等应单独存放,某些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贮存。
4)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5)化学试剂保管员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温湿度表,并记录。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调整,试剂发生颜色改变、浑浊等变化时,须立即处理。
6)保持室内清洁,通风和温湿度。
7)随时检查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状况,保证可随时开启使用。
化学试剂的发放
1)试剂管理员负责试剂的发放工作。
2)填写发放记录,内容:品名、规格、领用量、领用者、领用日期。
3)发放人检查包装完好,标签完好无误方可发放。无标签的试剂不得发放。
4)国家对试剂没有明确规定有效期,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规定化学试剂的有效期为生产后5年。
化学试剂的使用
1)试剂性质改变者不得使用。
2)使用前首先辩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生产厂家,牌号、批号是否过使用期。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超过使用期限的试剂不得使用。
3)用前观察试剂性状、颜色、透明度,无沉淀、长菌等。变质试剂不得使用。
4)用多少取多少, 用剩的试剂不准再倒回原试剂瓶中。
5)使用时要注意保护瓶签,避免试剂洒在瓶签上。
6)防止污染试剂的取用方法:取用液体试剂应倒入小烧杯中再用吸管吸取。
6.1吸管-不要插错吸管,勿接触别的试剂,勿触及样品或试液。
6.2瓶塞-塞心勿与他物接触,勿张冠李戴。
6.3瓶口-不要开的太久,以免灰尘及脏物落入。
7)需冷冻贮藏的试剂使用时勿反复冻溶,否则会加速试剂变质,应按日用量分装冷冻用多少取多少。
8)低沸点试剂用毕应盖好内塞及外盖放置冰箱贮存。
9)贮于冰箱的试剂放置室温后使用,用毕立即放回,防止因温度升高而使试剂变质。
10)实验室试剂应依次码放整齐,用后归还原处,不要乱放,防止因紊乱而造成不应有的差错。
11)食品级化学品使用时注意避免其它试剂或杂质污染。
化学试剂的销毁
凡超过有效期的化学试剂均应销毁。因某种原因倒致试剂变质、发霉的均应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