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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氮的使用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23   来源:丁香通   浏览次数:98
二氧化氮的使用安全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红棕色气体,有刺激性气味。常温下与四氧化二氮混合存在,高温下是二氧化氮。密度:1.58,用于生产硝酸、苦味酸、消化纤维等。

(二)毒性

属中等毒类。有很强的氧化作用。急性中毒主要引起肺水肿,可致死亡。

最高容许浓度:15 mg/m3

(三)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暴露于70mg/m3 浓度时产生呼吸道粘膜的刺激作用,咽喉痛、咳嗽;暴露于140mg/m3 浓度时可引起支气管炎和肺炎;暴露于220~290mg/m3 浓度时可致肺水肿;吸入146mg/m3很快死亡。

眼睛接触:刺激眼睛。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接触低浓度二氧化氮能引起慢性咽喉炎、支气管炎及神经衰弱等症状。

(五)火灾和爆炸

本品不然,但可助燃,不可与助燃物质放在一起。

(六)化学反应性

本品为强氧化剂,与可燃性、还原性物质反应剧烈。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气体浓度超过暴露限值时应佩戴有黄色色标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眼睛:带化学防护镜。

皮肤:使用防酸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工作场所应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将患者移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密切观察24小时以上。观察期间应静卧休息,适当保温、镇静。观察到48小时时仍无肺水肿方可活动。

眼睛:被污染时可用水冲洗。

(九)储藏和运输

阴凉处储藏。包装号为1(不锈钢包装),运输时防震。

(十)安全和处理

产生二氧化氮的过程要密闭,通风排气,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含二氧化氮的废气排放前要经过处理,遵守环境保护法。
 

编辑:songjiajie2010

 
 
关键词: 二氧化氮  使用安全  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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