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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泸州老窖山东商人被判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7-04

    山东商人见泸州老窖酒深受山东人喜欢,遂与人联手生产假酒,不料,还未发财就被判刑。记者昨日从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该区法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被告人刘洪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山东济南人刘洪园,在其经营酒类批发过程中,发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泸州老窖百年酒在山东市场十分畅销,遂起制假之念。2005年8月12日,刘洪园经他人介绍认识了济南天一泉酒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德生(另案处理),两人一拍即合,并签订协议,由张德生组织生产,刘洪园提供原料及包装并销售。之后,刘洪园将购买的泸州老窖二曲酒100件交给张德生用作生产假冒泸州老窖百年酒的原料,张德生组织人员收购泸州老窖百年酒酒瓶,并在自己经营的公司生产假冒的泸州老窖百年酒。截至当年10月23日,张德生已生产假冒38%“泸州老窖百年酒”共626件(每件6瓶),并将其中222件假冒泸州老窖百年酒交与刘洪园售出,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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