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冒充药品的“伪药品”,市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些“伪药品”进行了查处,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药品消费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药监局稽查人员在对药品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了“气舒胶囊”、“风舒胶囊”等两种以药品为组成成分,标明或暗示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仿药品包装,使用药品样名称的非药品,这些产品伪造批准文号,伪装成食品。其中“气舒胶囊”,标示批准文号为豫卫食准字(2004)第0123号,不仅名称类似药品,且其外包装和说明书上标明“主要成分为:甘草、桔梗、杏仁、青果、鱼腥草”等药品,“适用范围为:适用于急慢性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人群”。“风舒胶囊”,标示批准文号为豫卫食准字(2004)第0139号,其名称类似药品,且其外包装和说明书上标明“主要成分为:蝮蛇、乌梢蛇、木瓜、肉桂”等药品,“适用范围为:适用于风湿、类风湿、腰肌劳损、骨质增生、椎间盘突出等人群”。这些“伪药品”实际就是以药品的形式进行宣传和销售。这些鱼目混珠的“药品”不仅严重地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也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胁。为了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严厉打击药品欺诈行为,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将继续对市场上的“伪药品”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