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曾荣 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摘要:本文阐述了为了实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提质增效升级,推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和HACCP认证监管联动工作,基层检验检疫机构面临监管理念需要转变、监管模式需要转变、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帮扶措施有待升级、认证有效性有待提升等主要问题。结合基层检验检疫机构在监管联动中的实践工作,采取探索监管联动改革创新,完善监管联动工作机制,提升监管联动业务能力,强化备案企业主体责任,发挥社会共治积极作用等五项措施,对提高基层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备案和HACCP认证监管联动有效性进行了初步探索。
关键词: 备案;认证;监管联动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作为一项行政许可项目,也需要进一步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时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利用和发挥第三方认证认可力量协同治理机制,提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实现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监管与备案管理监管联动,推动备案管理提质增效升级,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基层检验检疫机构有效实施备案管理和HACCP认证监管联动,是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备案管理和HACCP认证监管联动,包括在行政许可审批和审批后监管两个环节的联动,即在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审批、后续监管时可以采信HACCP认证的有效结果作为申请企业符合备案要求的技术证明材料。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中实施与HACCP认证监管联动,有利于落实备案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挥社会力量协同治理机制,提升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效能,保障备案企业符合备案和HACCP认证的双重要求,最终保持和提高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优势。
一、实施监管联动面临的主要问题
为了顺应简政放权,服务食品农产品出口的需要,很多直属检验检疫局实现了备案审批、后续监管的全面下放。备案全面下放可以发挥基层检验检疫机构贴近企业,便利企业的优势,但是由于各基层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相关部门人员配置、能力水平等不一致,导致备案管理提质增效升级也面临一些困难。而实施备案认证监管联动,利用第三方认证机构等社会资源协助进行备案管理,可以提升备案管理的监管效能,从而有效的保障备案管理规范有序。目前,各基层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备案与认证监管联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监管理念面临转变。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从注册登记制度发展以来,已有30多年的历史,各基层检验检疫机构已经形成了规范有序,行之有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的制度。因此,有些基层检验检疫机构对在备案管理中引入第三方认证认可力量协同进行治理机制的积极性、信任度、参与度不高,依赖原有模式,未充分认识到实施监管联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创新性。
2.监管模式面临转变。实施备案认证监管联动以后,基层检验检疫部门从直接监管备案企业转变为部分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等社会资源来监管备案企业。从严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审批关,转变对获得备案证明和HACCP认证的备案企业进行事中事后的双重监管。
3.监管能力面临提升。检验检疫基层人员从单纯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转变为既要对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管,也要对食品农产品认证的有效性进行监管,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等都需要进一步提升。
4.帮扶措施面临提升。检验检疫部门一直帮助国内备案企业遵循国际先进理念,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产品质量。除了传统的技术壁垒基础上,发达国际已将食品农产品的竞争优势放在绿色、有机、可持续发展之上,并有可能在这方面设立新的技术壁垒,而这又是基层检验检疫机构和备案企业都欠缺的地方。
5.认证有效性面临提升。目前,我国认证行业中机构良莠不齐,部分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性不高,虚假认证时有发生,认证的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基层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备案管理与HACCP认证监管联动中,更多的要注意提升HACCP认证的有效性,加强监管促使认证符合要求,保障监管联动的有效性。
二、提高监管联动有效性的措施
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是关系到出口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也是保证我国出口食品安全,促进我国出口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中实施监管联动落实了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了简政放权,提高了备案管理的效能。基层检验检疫机构需在实践探索中不断提高备案管理和HACCP认证监管联动的有效性,主要措施有:
1.探索监管联动改革创新。出口食品备案管理工作、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都在基层检验检疫机构的职责范围内,基层检验检疫机构开展出口食品备案管理工作已取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开展监管也已有数年。将食品农产品认证特别是HACCP认证与出口食品备案管理有机结合,需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改革创新,例如,组织观摩认证机构开展认证审核活动,组织辖区内监管联动集中检查,组织跨区域的监管联动交流,综合利用见证审核和验证审核两种形式开展监管联动,成立监管联动技术专家组,探索合规性检查与全面性检查结合的监管联动等。深入总结现有备案与HACCP认证监管联动的实践经验上,研究企业自我评估、行业协会、地方政府、其他食品农产品管理体系与备案管理的差异,探索部分采信和信用采信等形式深化监管联动内容和形式。
2.完善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备案主管部门为主体,业务管理部门和法制部门共同参与的备案认证监管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以出口食品备案管理业务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以提高认证和备案管理有效性为目标的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备案主管部门负责监管联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置、上报等牵头工作,业务部门和法制部门除派员参加监管联动工作外,业务部门还负责将备案企业的日常监管信息、产品检验信息等及时进行通报,法制部门重点参与认证机构违法违规活动的处置,特别是立案查处违法认证活动。利用现有认证监管区域协作机制,建立监管联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弥补单一基层检验检疫机构能力、人员等不足,从而增加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特别是HACCP认证监管的力度和广度。
3.提升监管联动业务能力。建立备案经办人员、卫生注册评审员、认证行政执法人员三支监管联动的主力队伍,促进三支监管队伍人员互相融合、互相协作、互相交流,鼓励监管人员综合掌握备案管理要求、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要求、食品农产品认证特别是HACCP认证监管要求。由于卫生注册评审员是当前从事出口食品企业监管的专业化队伍,是担任备案技术审核和后续监管符合性评价的重要人员,其队伍建设工作已成为出口食品企业注册备案改革转型成功的关键。因此,重点探索出口食品备案企业评审员培养模式,通过以老带新开展企业评审和“传帮带”等活动,建设高素质的卫生注册评审专家梯队,进一步提升评审员队伍的综合素能,特别是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特别是HACCP认证的监管能力。
4.强化备案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备案和认证两手抓,加强出口食品备案企业政策引导,强化出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建立诚信机制,建立和有效实施包括食品防护在内的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提升自检自控能力,使备案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内审员队伍是保障备案管理的重要力量,更是实施备案认证监管联动的依靠力量,因此要重点加强出口食品企业内审员队伍的建设,帮助和提升企业内审员人员的食品安全卫生保障能力和素质,从而保障出口食品生产备案企业自身更好的符合备案管理和认证两方面的要求,提高备案和认证的有效性,从根本上落实监管联动的最终目标。
5.发挥社会共治积极作用。监管联动的重点在于联动,除了目前开展备案管理和HACCP认证联动外,基层检验检疫机构还应加强与地方政府、国内食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的沟通合作、资源共享、监管互认、联合执法等,充分利用消费者、媒体监督平台,保障出口食品的安全,实现出口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
综上所述,尽管基层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备案和HACCP认证监管联动上遇到诸多的困难,但是只要在思想上、行动上落实监管联动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监管联动的实践探索,提高监管联动有效性,就能够实现备案管理和认证监管的创新发展。
作者:杜曾荣,男,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