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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HACCP体系、GAP要求和有机产品认证结合运用的认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笔者结合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国家政策法规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情况,阐述了在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加工中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要求、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HACCP)体系及有机产品认证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意义,在分析HACCP体系、GAP要求和有机产品认证异同的基础上,以畜禽养殖为例探讨三者的融合情况和内容,通过多方面多手段多途径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从源头上杜绝食品污染,实现“ 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为种植业、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企业贯彻HACCP体系、实施GAP要求和有机产品认证提供帮助,
 
张贵生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010020)
摘 要:笔者结合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国家政策法规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情况,阐述了在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加工中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要求、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HACCP)体系及有机产品认证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意义,在分析HACCP体系、GAP要求和有机产品认证异同的基础上,以畜禽养殖为例探讨三者的融合情况和内容,通过多方面多手段多途径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从源头上杜绝食品污染,实现“ 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为种植业、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企业贯彻HACCP体系、实施GAP要求和有机产品认证提供帮助,探讨确保食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与环境相协调、符合我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的食品安全之路。
关键词:HACCP;GAP;有机;认识
建立HACCP体系、应用GAP和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的必要性。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出现。劣质奶粉、三聚氰铵牛奶、多宝鱼药残、孔雀石绿、红心鸭蛋、“苏丹红”辣酱、毛发酱油、石蜡火锅底料、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问题食品”之多已到了令人谈“食”色变的地步,国家通过市场监督、产品检验和加大惩治力度震慑了造假、贩假的嚣张势头,在一段时间内净化和稳定了食品市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2009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是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其中重要一点是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标准,建立权责利相对应的法律追究惩治体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可以看出,国家将食品安全列为2009年工作的重点,因食品问题即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社会稳定,在监督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引导企业按照标准化建立体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执行良好生产规范(GAP)要求和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等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和非常迫切,倡导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生产模式,可以杜绝食品的源头污染,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实现“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管理,给市场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出口食品风波不断,2007年台湾“卫生署” 公布从昆山进口的3000多公斤大闸蟹验出含禁用致癌物质硝基喃代谢物;2008年初日本“毒饺子”事件又一次引发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危机,我国虽是畜牧业生产大国,可畜产品中肉类出口达不到世界平均水平,低廉的价格在国际竞争中未显示出优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食品的安全性严重妨碍了出口量。因疾病、药残、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而被进口国拒绝、扣留、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欧美日等国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日益重视,特别是对药残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国家对我国筑起了技术壁垒,如2006年5月29日日本正式实施 “肯定列表制度”。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是全球性问题,针对国内外食品安全严峻形式的压力和挑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打破国外以动物疫病、药残超标等为名设立的技术壁垒,在食品生产加工中采用世界各国已取得了广泛认可和大力推广的GAP要求、HACCP体系和有机产品认证, 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各环节的要求,预防与控制食品种植、养殖、加工、贮运、销售等全过程中的潜在危害,最大限度地防止、消除或降低可能或已有的各种风险,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系数,增强我国食品的国际竞争力。
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HACCP体系、实施GAP要求和有机产品认证的重要作用和实际意义,以社会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思想为基础,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鼓励种植、养殖和加工组织建立HACCP体系、实施GAP要求和有机产品认证,倡导绿色和环保消费,惩防并举,营造诚信消费氛围,推动食品市场有序、健康的发展。
二、HACCP、GAP和有机的异同
     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在国际标准CAC/RCP1中的定义为:鉴别、评价和控制对食品安全至关重要的危害的一种体系。该体系可运用于从初级生产到最终消费的整个食品链,组织可针对自身在食品链中所处的位置,通过危害分析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出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危害,找出关键控制点(CCP),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制定与关键控制点相对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以保证产品质量的安全性。我国在20世界90年代初逐步引进HACCP 体系理论。HACCP是一种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预防性体系,但不是一种零风险体系,是用来使食用安全危害的风险降低到最小或可接受的水平。HACCP被用于确定食品原料和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建立控制程序并有效监督这些控制措施。危害可能是有害的微生物、寄生虫,也可能是化学的、物理的污染。实施HACCP的目的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藏、销售和消费过程进行最佳管理,确保提供给消费者更加安全的食品,以保护公众健康。食品加工企业不但可以用它来确保加工出更加安全的食品,而且还可以用它来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加工企业的信心。
GAP(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是指在农产品生产和产后过程中运用现有知识来保持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从而获得健康、安全的食用或非食用农产品。其核心和实质是农产品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它是一套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操作标准,它关注种植、养殖、采收、清洗、包装、贮藏和运输过程中的危害控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ChinaGAP:即中国良好农业规范,是结合中国国情,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参照EUREPGAP《良好农业规范综合农场保证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制定的用来认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农业的规范性标准。为改善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现状,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促进农产品出口,国家认监委会同有关部门于2005年制定了《中国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 并于2006年5月1日正式实施,2008年1月1日国家认监委颁布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07),成为当前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基地的依据,并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方式来实施。同时,经与欧洲零售商组织(EUREP)实施的EUREPGAP标准的基准性比较,进行互认,并加贴EUREPGAP商标,出口欧洲,避免二次认证,促进我国农产品贸易。  
有机农业(organic agriculture)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有机产品按照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并获得认证的各类产品,如有机纺织品、皮革、化妆品、林产品、家具等产品以及生物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
    按类别来区分GAP和有机认证是产品认证,HACCP认证是体系认证。HACCP体系中包括良好操作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HACCP计划内容。从控制的方法和内容来说:GAP和有机要求专业性强,内容具体,对某些设施、环境、人员、饲料、防疫等有具体的内容规定;HACCP从整个养殖链出发,系统分析在养殖各环节可能会有的各种危害,依据危害的大小,自己现有的控制手段和技术能力,确定出农产品生产和产后过程中危害较大、控制较薄弱的环节设置CCP点,采取措施控制危害,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GAP和有机认证适用于种植、养殖、采收、清洗、包装、标识、贮藏和运输领域,HACCP适用于养殖、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餐饮业等较广的食品领域。
HACCP体系、GAP内容和有机产品认证均是用来控制农产品生产和产后过程中的各种危害的发生,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杜绝危害的产生或将危害降到最小,都是预防危害发生的控制体系,确保最终产品是安全健康无污染。HACCP体系、GAP和有机认证均要求包括手册内容、文件控制、记录控制、资源管理、追踪体系要求、内部检查和改进等方面的控制内容。
三、HACCP体系、GAP要求和有机认证结合运用探讨
HACCP体系、GAP要求和有机认证在结构形式上虽有较大差别,三者的控制目标和达到的最终效果是相似的,以畜禽养殖中建立HACCP体系、实施GAP要求和有机认证的结合应用举例说明三者的融合性,畜禽养殖中主要关注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饲养场地选择及对周围环境的要求;对饲养过程设备的要求和维护;人员的健康福利要求;死畜禽的处理和废弃物的管理;畜禽品种的管理;饲料和水的要求;防疫、疾病和消毒的管理;不同畜禽的饲养管理要求;动物福利等内容。畜禽养殖中建立HACCP体系、推行GAP要求和实施有机认证,GAP在符合GB/T 20014.6-2005《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和专项规范标准要求、有机认证在满足GB/T 19630.1 《有机产品 第1部分:生产》和GB/T 19630.4 《有机产品 第4部分:管理体系》等相关标准的情况下,HACCP体系中结合GMP实施控制的GAP内容和有机认证要求可考虑如下:
a)饲养场地选择及对周围环境的要求
饲养场所周围环境和土地未被污染,场地应建在地势平坦、干燥、交通方便、背风向阳、排水良好的地方;无有害气体、烟雾、灰尘及其他污染;畜禽养殖场周围3000米无大型化工厂、矿厂或其他畜牧污染源,距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00米,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500米;建筑整体布局合理,应便于防火和防疫,畜禽养殖场内分设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及粪污处理区,生产区和生活管理区相对隔离,生产区应在生活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和畜禽尸体焚烧炉应设在畜禽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畜禽养殖场内净道与污道应分开等内容。
b)、饲养过程设备的要求和维护
要求所有常压电器设施、电线都安装在畜禽接触不到的地方,且正确接地,以便保护畜禽;若使用电围栏以确保此类设施仅给牲畜带来瞬间不适;地面应防止打滑对畜禽造成的应激,偶蹄动物休息环境地板不应有漏缝;建筑物内光照应满足适宜的饲养要求;所有圈舍、通道、围栏没有造成畜禽伤害的尖锐突出物,墙角、破损的铁栏或机器不会伤害畜禽;所有设备(包括饮水器、排气扇、光照设备、报警系统、应急设备等)均正常且保持清洁;用来圈养育肥猪和待栏猪的建筑,应配备喷淋系统,并能喷淋到每个圈舍;配有洗手消毒设施,鞋靴消毒池,进出车辆有消毒池,有更衣室和淋浴室等。
HACCP体系中结合SSOP实施控制的GAP内容和有机认证要求可考虑如下:
a)畜禽的饲养管理
提倡自然繁殖;允许采用人工授精等不会对畜禽遗传多样性产生严重影响的各种繁殖方法;禁止使用胚胎移植(使用有机认证)、克隆等对畜禽的遗传多样性会产生严重影响的人工或辅助性繁殖技术; 除非为了治疗目的,禁止使用激素促进畜禽排卵和分娩;检查圈舍保持一个良好的清洁卫生状态;圈舍的空间应满足相应的畜禽饲养密度要求;群居性畜禽不能单栏饲养,但患病的畜禽、成年雄性家畜及妊娠后期的家畜例外;为适应畜禽的生理和行为需要保证足够的活动空间和时间,畜禽运动场地可以有部分遮蔽;有适当的温度和湿度,避免受风、雨、雪等侵袭;牛羊有专用补饲的畜舍、运动场、饲槽和饮水设施,做到定人、定时、定质、定量饲养以便形成条件反射、促进消化吸收。应给犊牛或羔羊提供营养充分、合理的日粮,以利幼畜的生长发育;肉鸡在整个饲养周期内应能保证最大饲养密度适合肉鸡生长需要,种禽最大饲养密度应符合品种的要求,自动通风换气的禽舍,温度调节应控制在士3℃以内,使用垫料确保垫料充足、干燥、无污染;饲养蛋禽允许用人工照明来延长光照时间,但每天的总光照时间不得超过16h;依据猪不同的年龄、重量和密度,应提供适宜的室内温度和空气流通,圈养猪有足够长的料槽,确保猪能同时进食,饲喂量适宜,少喂勤添,防止饲料污染腐败;禁止强迫喂食;运送畜禽饲料的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为防止污染,特别注意双重用途运输工具的清洁;畜禽在装卸、运输和待宰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畜禽在装卸、运输、待宰和屠宰期间都必须有清楚的标记,易于识别;初乳期幼畜必须由母畜带养,并能吃到足量的初乳;允许用同种类的有机奶喂养哺乳期幼畜;在无法获得有机奶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同种类的非有机奶;禁止早期断乳,或用代乳品喂养幼畜;在紧急情况下允许使用代乳品补饲,但其中不能含有抗生素、化学合成的添加剂或动物屠宰产品;哺乳期至少需要:猪、羊6周;牛、马3个月。畜禽根据地区特点选择适应性强、抗性强的品种;根据畜禽需要,采用轮牧、提供优质饲料及合适的运动等饲养管理方法,增强畜禽的非特异性免疫力;确定合理的畜禽饲养密度,防止畜禽密度过大导致的健康问题等内容。
b)人员的健康福利
养殖场员工应定期进行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超过5名员工的养殖场应有完整书面健康安全方针,此方针应覆盖该养殖场所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和因素,畜禽养殖场所有员工应具有处理可能发生的对身体健康、食品安全、畜禽健康和畜禽动物福利造成伤害的紧急事故的能力;养殖场的所有员工接受过相关的、适宜的培训和指导,都应具备相应的教育、培训、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并胜任其所从事的工作,畜禽养殖的培训和指导内容包括:动物福利;药物的合理使用;动物营养;垃圾。所有员工应熟知农场的卫生标准内容,员工应接受该卫生标准的基本培训,如手的卫生要求;皮肤伤口的包扎;设有吸烟、饮食的区域;传染病的报告制度;防护服的使用,每年至少计划和举行两次农场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会议,就经营或员工健康、安全和福利的有关问题进行公开讨论;在所有适当的地点设有急救箱,且箱内物品经过检查以确保可以随时正常使用。必要时,应为所有员工(包括分包方)提供防护设备;必要时应佩戴适用的保护呼吸、耳朵和眼睛等器官的设备;员工穿戴适宜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靴),不戴首饰、不化浓妆,保持个人卫生,有传染病的员工禁止养殖;不同畜舍的饲养员不串岗等。
c)水的要求
场地水质良好、水源充足;饮水设施应坚固且不漏水;饮用水清洁、新鲜,水质符合畜禽饮用水要求;储水罐和输水管应清洁,并进行卫生监控;挤奶过程中用来洗刷脏牛及其臀尾部、地板的清洁用水和清洗挤奶设备的饮用水,应能随时获取,挤奶厅排水良好;下水道应安装易于清洗干净的防返味装置,确保无浊气和臭气等。
d)虫害控制
饲料的储藏地点没有啮齿类动物、其他虫害和家养动物;对存放繁殖材料、畜禽、饲料及与其接触的设备和建筑物所有出入口进行适当的防护,以尽可能地防止动物性有害生物的侵入,避免畜禽遭受野生捕食动物的伤害;有诱饵方位图;禽舍要安装纱窗、纱门,并有防鼠装置;应有消除蚊蝇孽生的措施;按规定进行灭鼠灭蝇并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等。
e)化学品控制
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且适宜畜禽接触的油漆、防腐剂、消毒剂和其他化学物质;清洗、清洁设备用的化学品被正确使用;所有油漆、防腐剂、消毒剂和其他化学物质的储存应远离畜禽和饲料等。
f) 病死畜禽的处理和废弃物的管理
畜禽废弃物应依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畜禽排泄物的储存和处理应能防止动物接近排泄物,减少臭味和苍蝇出没,防止饮用水的污染;畜禽养殖场就超过本场处理能力的过量废弃物,应与第三方签订正式处理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尸体要彻底深埋或焚烧以免遭鸟兽和其他动物的进食;应有受控专用场所或容器储存病死畜禽,该场所或容器应易于清洗和消毒;必须保证畜禽粪便的贮存设施有足够的容量,并得到及时处理和合理利用,所有粪便储存、处理设施在设计、施工、操作时都应避免引起地下及地表水的污染;养殖场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GB18596 养殖场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保证饲养的畜禽数量不超过其养殖范围的最大载畜量,要充分考虑饲料生产能力、畜禽健康和对环境的影响;如果因过度放牧而导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则不能获得认证。病死畜禽远离畜栏;对患病和受伤的畜禽进行隔离诊断,应有兽医参加;畜禽养殖场应配备病弱畜禽的隔离饲养设施;治疗圈在重新使用前,应腾空并彻底清扫消毒;孵化场的废弃物和弱雏应予以识别,并人工清除等内容;
g) 动物福利
尊重动物的个性特征,应尽量养殖不需要采取非治疗性手术的品种;在尽量减少畜禽痛苦的前提下,允许对畜禽采用物理阉割(肉猪、牛、鸡等)、断角、在仔猪出生后24h内对乳牙进行钝化处理(防止伤害母猪乳房)、羔羊断尾、剪羽、扣环等非治疗性手术,必要时可使用麻醉剂;禁止进行断尾(除羔羊外)、断喙、断趾、烙翅、仔猪断牙、其它没有明确允许采取的非治疗性手术。禁止畜禽无法接触土地的饲养方式和完全圈养、舍养、拴养、笼养等限制畜禽自然行为表达的饲养方式。应避免畜禽通过视觉、听觉和嗅觉接触到正在屠宰或已死亡的动物;保持现存的群体联系,避免混合不同群体或性别的畜禽;禁止使用电棍及类似设备驱赶动物;提供缓解应激的休息时间;运输途中应避免饥渴,提供合适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如有需要,应给畜禽喂食、喂水;装载和卸载时对畜禽的应激应最小;禁止在运输前和运输过程中对动物使用镇静剂或兴奋剂;采用人道的屠宰方式对家禽和淘汰雏鸡进行屠宰;除非从养殖场到屠宰场的距离太远,一般情况下用车辆运输畜禽的时间不应超过8h,应尽量就近屠宰;运输和宰杀动物的操作应力求平和;禁止在畜禽失去知觉之前就进行捆绑、悬吊和屠宰;用于使畜禽在屠宰前失去知觉的工具应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因宗教或文化原因不允许在屠宰前先使畜禽失去知觉,而必须直接屠宰,则应尽可能在平和的环境下以尽可能短的时间进行等内容;
HACCP体系中结合HACCP计划予以控制的GAP内容和有机认证要求可考虑如下:
a)畜禽品种的管理
品种管理中可设CCP点的内容包括引入的畜禽能提供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检疫证、非疫区证明及车辆消毒证。异地引进种用畜禽及其精液、胚胎(适用GAP)能提供当地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经检疫合格的证明。畜禽养殖场引进的种用畜禽应能提供国家批准的种畜禽养殖场证明。
符合有机认证要求的内容包括能够提供购入畜禽相关证明和资料说明引入了有机畜禽,当不能得到有机畜禽时,允许引入常规畜禽,但应符合以下条件:肉牛、马属动物、驼,已断乳但不超过6个月龄;猪、羊不超过6周龄且已断乳;乳用牛出生不超过4周龄,接受过初乳喂养且主要是以全乳喂养的犊牛;肉用鸡不超过3日龄(其他禽类可放宽到2周龄);蛋用鸡不超过18周龄;能提供资料说明引入常规种畜,每年引入的数量不超过同种成年有机畜总量的10%,在遇到不可预见的严重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养殖场规模大幅度扩大、养殖场发展新的畜禽品种的情况时,经认证机构许可该比例可以放宽到40%。是否执行所有引入的畜禽都不受到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污染。
b)饲料的管理
饲料管理中可设CCP点的内容包括购买的饲料和工业副产品的企业能提供符合标准要求和/或经过饲料产品认证的资料。畜禽养殖场使用的动物源性饲料生产厂家能够提供获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证明。是否执行不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不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
符合有机认证要求的内容包括能够提供饲料清单证明畜禽以有机饲料饲养,且饲料中至少有50%来自本养殖场饲料种植基地或本地区有合作关系的有机农场,在养殖场实行有机管理的第一年,本养殖场饲料种植基地按照本标准要求生产的饲料可以作为有机饲料饲喂本养殖场的畜禽。是否能提供配合饲料中的主要农业源配料的有机认证证书。是否有详细的饲喂记录,当有机饲料供应短缺时,允许购买常规饲料,但每种动物的常规饲料消费量在全年消费量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以下百分比:草食动物(以干物质计)10%。非草食动物(以干物质计)15%;畜禽日粮中常规饲料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量的25%(以干物质计);保证反刍动物每天都能得到满足其基础营养需要的粗饲料,在其日粮中,粗饲料、青饲料或青贮饲料所占的比例不能低于60%(对乳用畜,前3个月内此比例可降低为50%),在猪和家禽的日粮中是否配以粗饲料、青饲料或青贮饲料。是否确保在生产饲料、饲料配料、饲料添加剂不使用转基因生物或其产品。是否执行不以动物及其制品饲喂反刍动物,或给畜禽饲喂同科动物及其制品;是否执行不使用未经加工或经过加工的任何形式的动物粪便;是否执行不使用经化学溶剂提取的或添加了化学合成物质的饲料使用的饲料添加剂是否在农业部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添加的维生素是否来自发芽的粮食、鱼肝油、酿酒用酵母或其它天然物质;是否使用氧化镁、绿砂等天然矿物和微量元素;是否执行不使用化学合成的生长促进剂(包括用于促进生长的抗生素、激素和微量元素)、化学合成的开胃剂、防腐剂(作为加工助剂时例外)、化学合成的色素、非蛋白氮(如尿素)、化学提纯的氨基酸、转基因生物或其产品等。
c)防疫、疾病和消毒的管理
防疫中可设CCP点的内容包括畜禽养殖场是否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并制定书面的免疫程序,进行强制免疫;除法定的疫苗接种外,饲养周期不足1年的只允许接受一个疗程的对抗性兽药治疗;饲养周期超过1年的,每年最多允许接受三个疗程的对抗性兽药治疗,是否不使用转基因疫苗。畜禽养殖场中使用过的药物清单中是否只使用那些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过的兽药;是否采用中兽医、针灸、植物源制剂和顺势疗法等自然疗法医治畜禽疾病,当采用多种预防措施仍无法控制畜禽疾病或伤痛时,允许在兽医的指导下对患病畜禽使用常规兽药,是否必须经过该药物的停药期的二倍时间(如果二倍停药期不足48h,则必须达到48h);是否执行不使用抗生素或化学合成的兽药对畜禽进行预防性治疗。是否不使用抗生素、化学合成的抗寄生虫药或其它生长促进剂以刺激畜禽生长。是否不使用激素控制畜禽的生殖行为(例如诱导发情、同期发情、超数排卵等)。种畜合群饲养前是否隔离检疫30天以上并实施免疫接种和驱虫程序。还有导致畜禽产品药残问题的所用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方式、给药时间、疗程、护理方法、停药期、防疫的控制,消毒剂的种类及使用频次控制、家禽健康计划的实施等内容均可考虑设为关键控制点。
  d)饲养管理
饲养管理中可设CCP点的内容包括家禽养殖场空气中灰尘≤4 mg/m³,微生物数量≤210 X 10³/ m³,定期监测氨气、二氧化碳、硫化氢浓度控制在NY/T388要求的范围内,禽蛋母鸡在鸡舍中的平均活动空间至少需要0.2平方米/只,不用矿物油作鸡蛋包衣;孵化过程温度、时间和湿度的要求。哺乳仔猪温度:21℃~30℃;新断奶的仔猪温度:27℃~32℃;出生超过6周的仔猪温度:21℃~24℃等;有机牛奶是否符合常规牛奶的卫生要求及质量标准,牛奶中平均体细胞数不能超过400,000个/ml(800,000绵羊或山羊);细菌数最大不得超过10,000个/ml ,每月分析一次每头奶牛产奶中的体细胞含量,如果没有达到这些质量标准,则要求制定满足这些标准的计划,对新的畜群,在认证前3个月,奶汁中平均体细胞数就应低于400,000个/ml;所有引入的常规畜禽是否经过相应的转换期:肉用牛、马属动物、驼,12个月;肉用羊和猪,6个月;乳用畜,6个月;肉用家禽,10周;蛋用家禽,6周;其它种类的转换期应长于其养殖周期的四分之三。此外结合自身实际控制情况和管理水平可有选择的设定CCP点,确保危害不发生或将危害降到可接收水平。
四、总结
通过对畜禽养殖过程系统的分析和养殖中涉及有关领域的具体要求,全面分析影响畜禽健康的相关因素,尊重畜禽在养殖环境中的生理需要、生活习性和周围环境的生物多样性,多方面多手段多途径预防和控制可能或已有的危害发生,降低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组织同时实施HACCP体系、GAP要求和有机认证能起到相互加强、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作用,可以避免漏洞,防止有的过程不受控,将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易导致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各种风险和危害因素消除或降到可接收水平,从源头杜绝污染,实现食品链全过程的控制管理,提高食品的安全性及品质,为消费者、社会提供安全放心的高质量食品,同时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真正体现“民以食为天”的重要性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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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oodvip

 
关键词: HACCP GAP 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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