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征求意见稿)》标准与GB 4789.2-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修改了设备和材料;
b、修改了培养基和试剂;
c、修改了检验程序;
d、修改了操作步骤;
e、修改了附录A。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征求意见稿)》标准的具体修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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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内容
1) 修改了设备与材料,由原来温度范围较窄的“恒温水浴箱:46℃±1℃”,改为“恒温 装置:48 ℃±2 ℃”。
2)规范了标准中的表述,将“磷酸盐缓冲液”修改为“无菌磷酸盐缓冲液”, 将“生理盐水”修改为“无菌生理盐水”,将“无菌平板”修改为“无菌培养皿”。
3)检验程序中,“培养”和“计数各平板菌落数”之间增加了时间和温度,使检验程序更 加完整,更加清晰直观。
4)修改了检验程序,将“样品均液”改为“样品匀液”。
5)样品的稀释部分,将“样品置盛有”修改为“样品置于盛有”,使标准更加通顺严谨。
6)液体样品的稀释部分,增加了“或放入盛有225mL 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min~2min”,这样稀释部分的选择性更广,实施起来更为方便。
7)根据实验数据,并结合操作难易程度,在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前提下,对培养基的温度 也进行了调整与扩充,将温度“46℃”改为“48 ℃±2 ℃”。该条款中的“恒温水浴箱”也 相应的修改为“恒温装置”。
8)增加了“4.2菌落总数测试片:应符合 GB 4789.28 中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质量控制要求。”
9)将6.2.1和6.2.2合并为“6.2.1 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翻转,36℃±1℃ 培养48h ±2 h。水产品 30 ℃±1 ℃培养 72 h±3 h。如果样品中可能含有在琼脂培养基表面弥漫 生长的菌落时,可在凝固后的琼脂表面覆盖一薄层琼脂培养基,凝固后翻转平板,进行培养。”
10)增加了“6.2.2 如使用菌落总数测试片,测试片应按照相关技术规程操作。”
11)因6.2.1有防止菌落在琼脂培养基表面弥漫生长的处理,删除了“7.2.3 若所有平板 上为蔓延菌落而无法计数,则报告菌落蔓延。”
12)增加了“7 结果与报告”中得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