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8月15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抽检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酒类,蔬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1354批次样品中,有6批次食品上不合格名单。 野山珍、油条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野山珍和1批次油条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百特佰超市成高子店销售的、标称五常市沙河子镇源奇山珍加工厂生产的2批次野山珍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富锦市真味香包子王自制销售的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加入食品中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为含铝食品添加剂,俗称明矾,在部分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 mg/kg。造成油炸面制品中铝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为食品生产加工者过度追求膨松的状态和酥脆的口感而过量使用明矾或未准确计量导致。 芹菜、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芹菜和1批次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销售的、来自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牡达菜库(供应商:张彩霞)的芹菜检出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绥化市青冈县中心市场刘德华青菜摊床销售的、来自绥化市青冈县中心市场一楼张金良干调摊床的姜检出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为:双鸭山市宝清县鑫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双鸭山市古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古邑之风高粱酒40%vol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