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由江西省赣南天崖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正清源饮用天然矿泉水检出锶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质量要求。
锶是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一种微量元素,在预防心血管疾病、骨质疏松、老年痴呆等疾病方面有重要价值,是天然矿泉水中矿物质界限指标之一。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规定,界限指标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规定,其中锶≥0.20mg/L(含量在0.20~0.40mg/L时,水源水温应在25℃以上)。界限指标锶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水源受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界限指标含量波动;还可能是部分生产经营企业为追求利益冒称饮用天然矿泉水。
还有,由樟树市沁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清沁饮用纯净水检出耗氧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耗氧量是用来间接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状况的综合指标指标之一,是包装饮用水质量重要理化指标,当水体被有机物污染后耗氧量会增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应不超过2.0mg/L。包装饮用水耗氧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水体受到有机物的污染;原水中氯化物含量过高,企业生产过程中去除不到位;生产经营企业过量使用消毒剂或消毒剂清洗不彻底;生产经营企业滤过更换不及时等。
另外,由万安县莲莲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泸潇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泸潇天然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2年第17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江西省赣南天崖矿泉水有限公司 | 江西省赣县区茅店镇黄龙村 | 江西省赣南天崖矿泉水有限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黄龙村杨屋组 | 正清源饮用天然矿泉水 | 4.5L/瓶 | 正清源及字母商标 | 2022/5/6 | 界限指标-锶(mg/L)||0.0985||0.212~0.218 |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2 | 樟树市沁源饮料有限公司 | 江西省樟树市沿江路29号 | 樟树市沁源饮料有限公司 | 江西省樟树市沿江路29号 | 清沁饮用纯净水 | 17升/桶 | / | 2022/6/9 | 耗氧量(以O₂计)(CFU/250mL)||32.2||≤2.0 |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 | |
3 | 江西泸潇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弹前乡 | 万安县莲莲副食品店 | 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芙蓉镇滨江小区226号 | 泸潇天然饮用水 | 18升/桶 | 泸潇及图形商标 | 2022/6/1 | 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13;24;0;0;0||n=5,c=0,m=0 |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