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3大类食品8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80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一、祁县建虎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晋中市太谷区汇益万佳生鲜超市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三、侯马市豆豆蔬菜铺销售的韭菜,其中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四、翼城县龙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原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糖葫芦(山药味)(蜜饯),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五、霍州市洁蕊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其中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六、霍州市老四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