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服务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验技术 » 食品采样技术 » 正文

答复 | 芹菜抽检不合格的法律适用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08
核心提示: 问:执法人员查办抽检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抽检的芹菜的噻虫胺不符合GB2763-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问:

执法人员查办抽检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抽检的芹菜的噻虫胺不符合GB2763-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不判定为不合格,针对此种情形,应适用《食品安全法》还是《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办法》?


回复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禁止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第五十条规定,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抽检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编辑:songjiajie2010

 
分享:
关键词: 不合格 抽检
[ 网刊订阅 ]  [ 检验技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检验技术
点击排行
检验技术
 
 
Processed in 0.022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0.9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