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丰镇市家乐家超市销售的长白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鲁县开鲁镇开源超市销售的鲜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甲拌磷为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长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华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内蒙古普信康调味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普信康红烧老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可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一般来讲,食品中菌落总数数量越多,食品腐败变质的速度就越快。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分别为乌兰浩特市福地山河屯铁锅炖菜馆食用的海蜇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阿拉善盟心连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内蒙古阿拉善蒙香食品厂生产的家常麻花头,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为500mg/kg。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准格尔旗阳光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阳光新生活店销售的、呼和浩特市新荣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还原糖分、总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锡林浩特市搏克牛仔牛肉干销售店销售的、正蓝旗蒙元都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草原奶茶(固体饮料),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蒙古晶丰百旺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销售的、内蒙古青橙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奶茶(原味),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还原糖分是指具有还原性的糖类,包括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和麦芽糖等。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还原糖分不达标会影响产品质量,缩短其货架期。《绵白糖》(GB/T 1445—2018)中规定,绵白糖的还原糖分限量范围为1.5—2.5g/100g。
总糖分是由蔗糖分和还原糖分之和决定的,反映的是食品中溶性单糖和低聚糖的总量,是食糖的重要质量指标。总糖分含量不合格可能是因为制糖企业和流通市场储存方式不当,生产工艺控制不好而受霉菌污染而发酵。
蛋白质是构成机体组织、器官的重要成分,是构成机体多种重要生理活性物质的成分,还能供给能量。蛋白质缺乏和过量都对身体有害。蛋白质缺乏在成人和儿童中都可能发生,儿童更为敏感,易患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PEM)。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两倍推荐摄入量是一个比较安全的上限。蛋白质的食物来源可分为植物性和动物性两大类。产品中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格,也可能是企业未按照产品配方标准生产。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