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垫江县满鸿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精品香蕉,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嘉邻生活服务超市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沙坪坝清悦路分公司销售的香蕉T,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足区迈袖生活超市销售的番茄,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优家百货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敦仁街道滨江大道二段8号涪陵港客运中心,香江豪庭3号楼2-1号何禄昌销售的小米椒,毒死蜱、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龙坡区范松林餐饮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北区荣匠火锅馆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县孙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心连心超市中华城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百信超市经营部销售的四季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飞虱等害虫的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香蕉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 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璧山区叶云富餐馆加工自制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川区王胖娃干鲜经营部销售的干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荣昌区双河街道曹文青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绿之鑫便民食品店销售的豆芽,亚硫酸盐(以S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在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最大使用量为0.2g/kg。
亚硫酸盐是常用的漂白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长期食用亚硫酸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中规定,豆芽中的亚硫酸盐(以SO2计)应符合≤0.02g/kg的规定。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忠县塔诗汀餐饮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南区苏红副食店销售的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永川区刘兴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