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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三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出炉,这12批次不合格食品要当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03
核心提示: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第三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检出12批次不合格。   7批次食品检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第三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检出12批次不合格。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巴南区麦购生活超市销售的红薯(甘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百润超市销售的油麦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北区福万家便利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罗维芳副食店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川区聪南火锅餐馆销售的鸡爪,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彭水县伟心生活超市销售的小葱,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金圣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酉阳山水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飞虱等害虫的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香蕉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戊唑醇是一种高效、广谱、内吸性三唑 类杀菌农药 ,杀菌谱广、持效期长。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腹泻。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戊唑醇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戊唑醇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璧山区陶念餐饮店加工自制的包子,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川区邹氏萝卜干加工经营部生产的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巫溪县彭家涛酒厂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 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重庆顺仕合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龙岩市海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龙岩花生(五香味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检出大肠菌群,是有被致病菌(如沙门菌、志贺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彭水县何鲜副食店销售的二荆条(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辣椒中镉(以Cd计)的限量值为0.05mg/kg。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编辑: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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