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这8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汝州市邵轩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南兰美人和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葱,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南兰美人和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长豆角),其中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汝州市百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圆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辉县市一头猪大肉行销售的、来自辉县市鑫兴肉品有限公司的猪肉,其中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周口市淮阳区方布本地牛羊肉食品店销售的牛肉,其中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郑州航空港区渝禾蛙餐饮店销售的牛蛙(活),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购物中心店销售的冷水鲟鱼(活),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可通过土壤处理、叶面喷施和种子处理来防治水稻、玉米、果树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蔬菜中噻虫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葱、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氯丙嗪又名冬眠灵,属镇静剂类药物,在饲料中添加氯丙嗪会使动物嗜睡少动以达到催肥促生长的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氯丙嗪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规定,牛肉中氟苯尼考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牛肉中氟苯尼考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以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为控制疾病超量使用或不遵循休药期规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