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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这1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0
核心提示:    9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日照市岚山区阿牛菜业批发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
 

 

  9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日照市岚山区阿牛菜业批发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利群集团蓬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铁杆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淄博高新区南营市场王希波果蔬店销售的芹菜,甲拌磷和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烟台市福山区清洋志诚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和百菌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市市北区优悠鲜果蔬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泰安市宁阳县杜家村农贸市场李红梅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奇奇水果店销售的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沂水县赶大集果蔬超市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潍坊市奎文区南下河龙军水产店销售的乌鳢,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咪鲜胺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在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在梨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广谱的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拌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辛硫磷,属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对磷翅目幼虫很有效,适合于防治地下害虫。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辛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辛硫磷在叶菜类蔬菜(普通白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吡虫啉属内吸性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百菌清是一种非内吸性叶面杀菌剂,有保护作用,用于防治多种真菌病害。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百菌清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百菌清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拟除虫菊酯类仿生物农药,中等毒性杀虫剂,对害虫和螨类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mg/kg。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具有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特点,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长期食用氧氟沙星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中规定,氧氟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μg/kg。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济南市历城区倍佳便利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尚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丝馓子(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24/6/5,规格型号:计量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众想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高密市孚信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任丘市家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涮猪肉卷(生产日期/批号:2024/1/6,规格型号:500g/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中规定,速冻调制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编辑: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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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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