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1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巴南区家鲜佳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小葱,丙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碚区何余餐饮店销售的红心蜜薯(大),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渡口区刘家三兄弟食品超市销售的冰糖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朱衣旭澳百货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街道黄泥村菜市场67、68号邱国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欧联生活超市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江津区佳惠惠食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小台农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龙坡区梁文俊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开州区谭成毅百货超市销售的无筋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成柱三多百货超市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沙坪坝区渝歌百货超市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福庆生活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荣昌区万灵镇谢滨副食店销售的一级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联苯菊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多种叶面害虫有效,对某些种类的螨虫也有效,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性农药。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联苯菊酯在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也可以与大多数杀菌剂、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混用,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草皮及观赏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和铲除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吞食有害,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可能对水体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辣椒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可防治香蕉等黑星病、叶斑病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芒果中吡唑醚菌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4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丰都县安家百货超市销售的泥巴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龙坡区杨国栋餐厅销售的青小米辣(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彭水县琴兵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刘青生活超市销售的带头泥巴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铅(以Pb计)在姜中的限量值为0.2mg/kg。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肾脏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辣椒和茄子中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辣椒和茄子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垫江县鸿发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临沂邦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燕麦简餐(木糖醇),霉菌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合川区青锋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固鼎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灯影牛肉丝(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牧春牛肉店使用的消毒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是评价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方便食品》(Q/LBF 0002S-2022)中规定,谷物及其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5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