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32期通告,检出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罐头、酒类、水果制品和其他食品等9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盐城市大丰区家家利超市销售的韭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汇杰水果店销售的荔枝,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和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立英蔬菜摊销售的小青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京市江北新区三之川蔬菜店销售的生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市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太仓上海路分公司销售的荔枝,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徐州市睢宁县欣荣餐饮店销售的牛蛙,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京市鼓楼区唐方其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鲈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可有效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具有广谱、高效、快速等特性。食用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
啶虫脒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层间传导活性和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半翅目(特别是蚜虫)、缨翅目和鳞翅目害虫,叶面或土壤处理,适用作物广泛,特别适用于蔬菜、果树和茶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小青菜啶虫脒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造成农药残留限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对用药安全间隔期不了解,违规使用所导致。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等特性,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常熟黄河店销售的标称苏州市惠得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话梅(生产日期/批号:2024-04-10,规格型号:188g/瓶),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盐城市袁记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藜蒿,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亦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以Cd计)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肾脏、肝脏和骨骼造成损害。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王继良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睢宁鑫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米(油炸类)(原味)(生产日期/批号:2024-05-24,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安市淮安区朱桥镇宜佳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徐州宝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吐司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24-08-0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徐州市鼓楼区新世纪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徐州汉高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汉高风味纯粮100(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21-08-28,规格型号:4000ml/桶,酒精度:55%VOL),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镇江百润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钟楼区邹区扁头食品加工场生产的小麻花(咸味)(生产日期/批号:2024-06-15,规格型号:360克/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盐城市大丰区法刚馒头店销售的杂粮馒头(生产日期/批号:2024-09-19,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糖精钠(以糖精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扬州市江苏扬城一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桂趣茶社销售的虾蟹炒粉皮(自制)(生产日期/批号:2024-09-19,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徐州市贾汪区老矿袁永清早点铺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批号:2024-09-21,规格型号:称重销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造成食品中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而违规使用。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盐城市欧尚生活超市滨海加盟店销售的标称江苏苏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美白汤酱油(生产日期/批号:2024-06-28,规格型号:500毫升/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徐州市云龙区天慧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铜山区香福源食品厂生产的茄汁黄豆(罐头)(生产日期/批号:2024-09-04,规格型号:250克/袋),商业无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商业无菌是指食品经适度的热杀菌以后,不含有致病的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在通常的商品流通及贮藏过程中,这些残留微生物或芽孢不能生长繁殖,不会引起食品腐败变质或因致病菌的毒素产生而影响人体健康。商业无菌是罐头工艺的微生物检验指标,食用微生物不合格的食品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影响。商业无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过程中卫生不达标造成产品污染(食品或包装污染)或灭菌的温度和时间未达到生产工艺要求。
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南通市启东市豪冕饭店使用的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泰州市泰兴市三石餐饮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泰州市泰兴市吾悦小高米线加盟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