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临淄龙莲小吃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滨州市滨城区佳润食品厂生产的营养油皮(生产日期/批号:2024/10/11,规格型号:400g/盒),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沂市兰山区禾润斋豆腐坊加工的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广友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最大使用量为0.05g/kg。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
柠檬黄又名食用黄色4号,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长期食用柠檬黄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皮中不得使用柠檬黄。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天猫鲁味顺旗舰店(经营者为青岛久餐工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上销售的标称为青岛双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抽酱油(生产日期/批号:2024/12/27,规格型号:510mL/瓶),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陵市优客鲜品超市销售的孜然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葵花籽除外)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
全氮是酱油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酱油中蛋白质、氨基酸、肽等含量的高低。全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风味。《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高盐稀态发酵酱油(含固稀发酵酱油)(三级)全氮(以氮计)≥0.70g/100mL。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鲜味越浓,反映酱油的质量越好。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高盐稀态发酵酱油(含固稀发酵酱油)(三级)氨基酸态氮(以氮计)≥0.40g/100mL。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