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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1-08-24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