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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标准执行的优先顺序,权威回复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24
核心提示:近期,有网友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标准执行的优先顺序”,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给予了答复。问:行业标准
近期,有网友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标准执行的优先顺序”,市场监管总标准创新管理司予了答复。

问:
行业标准要求高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时,按行业标准执行还是按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标准执行的优先顺序是怎样的?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执行没有优先顺序,企业应根据需求执行选择顺序。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

时间:2022-06-28

编辑: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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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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