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上网做生意,首选VIP会员| 设为首页|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无图版| RSS订阅
食品伙伴网,关注食品安全,探讨食品技术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堂 » 一般性问题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食品真实属性的标识

已关闭 悬赏分:5 提问时间 2014-01-17 11:53 - 提问时间 2014-01-17 11:53
在《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中
4.1.2 食品名称
4.1.2.1 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4.1.2.1.1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其中对于食品的真实属性要求是必须标,而且要“醒目”“清晰”。
1、现在的多数情况是产品的真实属性是标在表面积最大的展示面上,也有一部分是标在了侧面的非最大表面积面上,这两种标识方式按照标准的字面意思理解应该都是对的,但在实际中往往认为标在非最大面积展示面上是不对的,对此各位有什么看法?
2、另外一个,产品的专用名称和等效名称应该如何的区分:专用名称是国标规定的?等效名称是大众知道流传的?具体如何界定?若标注了等效名称,那“反映食品真实属性 的专用名称 ”或者说产品类别是否还需要标注?
12739 次关注     提问者: we3we2  


[ 知识堂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问题搜索
     
相关问题
等待您来回答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信息服务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客服中心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鲁ICP备14027462号-1
©2001-2024  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 - 食品伙伴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535-6730582
24小时联系电话:18006452914 邮箱:foodmate@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