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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注意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16
    我们从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工作两年多,总结了一些工作经验,现结合JJF1070——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和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针对在整个检验过程中难以掌握、不易注意、容易出现不正确操作的问题,谈谈我们的看法。

  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定义作了明确规定,是指以销售为目的、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预包装商品。以质量标注的范围为5g~25kg,以体积标注的范围为5ml~25L,以长度标准类的净含量未作技术范围限定。超出此范围的,该规定没有给出负偏差或负偏差的计算方法,无法判断某种定量包装商品的负偏差是否超出其最大负偏差,从而作出计量合格与否的判断。因此在抽查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限量范围以外的定量包装商品不能以《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为依据。

  2?对水分易流失、易挥发的非密封的商品如肥皂、香皂等,不宜在市场流通领域抽样,尽可能在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样品的抽取要严格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这样可减少与包装企业关于定量包装商品水份流失、挥发问题的计量纷争。

  3?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无封样规定,只有皮重抽样检测的规定,这点同商品质量检验有明显区别。进行皮重抽样检测时,我们必须严格按照JJF1070-2000规则的技术要求,确定抽测皮重数,算出平均皮重值,然后测出每个剩余样品总重,用总重值减去平均皮重值算出每个净含量,可见对抽回的样品都进行了检验,只不过有些样品不测皮重,直接算出净含量而已。

  4?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结果判断必须要注意两点:(1)根据JJF1070-2000的规定:单件定量包装商品负偏差绝对值必须小于该商品最大允许负偏差绝对值,且样本中超出单件定量包装商品最大允许负偏差件数不大于规定的件数,因此不能一见到单件负偏差就判为计量不合格。(2)检验定量包装商品时,一定要查询该商品的强制标准,如果强制标准中规定有负偏差,我们应当要以其作为判定该商品计量合格与否的依据。如检验标注净含量为1000ml的食用天然矿泉水,检验发现其实际净含量为982ml,负偏差18ml,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该矿泉水最大允许负偏差为15ml,但我们不能以此判定该件商品计量不合格,而应根据食用天然矿泉水标准GB8537—1995规定其最大负偏差为20%的规定,即负偏差为20ml,判定该件商品计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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