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服务号

浙江榨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3-14

  制作方法 1.选料:优质的鲜榨菜应是质嫩、圆形、实心、根茎细、无需刮切的全形菜。一般在榨菜开始抽苔,但苔长在3厘米以下时收割为宜。收割后的榨菜必须及时加工。

2.踏菜:在头遍腌制的第一次踏菜,由于鲜菜嫩脆,必须轻踏、勤踏、直至菜色变深绿,食盐溶化为止。第二次和第三次踏菜分别在上围和二道腌制时进行。此时应重踏、猛踏,将菜踏透,否则上榨排囱就相当困难,最终也会因含水过高。影响榨菜质量,甚至会变质腐败。

3.排卤:浙江榨菜都采用盐脱水法,排卤主要在上囤与上榨一道工序中。上囤是在头道腌制48小时左右进行。气温高可适当提前,但不得少于36小时,气温低也不得超过72小时。上囤时将菜块在原卤中淘洗后捞入囤内,要做到边淘洗、边上囤、边踩踏,层层踏透踏紧,并加压石。使上囤后榨菜的重量是原重的50~54%,宜低不宜高。

4.第二次腌制:每100公斤出囤的菜头加盐7公斤,其中留3~4公斤作缸面用盐,随腌随踏,踏匀,踏紧,腌后压石,忽使菜头露出,至菜头盐分渗透(15天左右),无白心为止。腌制期间必须随时捞去浮在卤面的白花,如发现卤水混浊,需及时加盐或翻缸。

5.压榨:腌后的菜头在菜卤中淘洗出缸,再进行榨菜修整、分级。榨菜用木榨或机榨,排出菜卤,以每380公斤榨得100公斤为宜,折率过高影响成品的保藏,过低影响出成率。榨菜时要勤要缓,使菜头受榨均匀,脱卤一致。榨后修去飞皮、挑去老筋。

6.拌料:每100公斤榨后的菜头用盐4.1公斤,辣椒粉1.2公斤,混合香粉1.5公斤,甘草粉0.5公斤,花椒0.5公斤,防腐剂适量。拌料宜分二次进行,每次用料一半。乙级榨菜和小块菜用盐量可以酌减。拌料后装坛。坛底撒盐少许,菜头分10公斤、12.5公斤、9.5公斤、5公斤五批装入,每袋一批用圆头木棍捣压结实,装至近坛口使菜卤淹没菜面,撒盐少许并盖上荷叶或竹箬。过10~15天坛口如无白花,再将干菜(鲜榨菜叶或长梗白菜叶腌后晒干)塞紧坛口。最后用水泥1公斤、石膏1公斤、黄沙3公斤配成的糊泥封口,将坛堆放在阴凉处,一月后即可取食或销货。

 
分享:
[ 网刊订阅 ]  [ 生产技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生产技术
点击排行
 
 
Processed in 0.010 second(s), 13 queries, Memory 0.9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