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鸡一般需进行3次全面的选留,第1次在6~8周龄,第2次在开产前,第3次在产蛋高峰期之后。此外在饲养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淘汰病、弱、残鸡。
生产商品鸡的种鸡繁殖场,进行选留种鸡,一般根据外貌和生理特征来进行。
1.肉用系种雏选留。
不论是祖代、父母代种鸡,一般养至6~8周龄,地方良种鸡养至8~10周龄,进行第1次选留。因为6~10周龄种雏的体重和生长速度,与今后成鸡的体重和生长速度有较强的相关性,为此选择6~10周龄时进行种雏的选留。
肉用系种雏选留主要选早期生长速度快,体重大,羽毛丰满,健壮的种雏。淘汰生长慢,体重轻,羽毛没有长齐以及具有生理缺陷和伤、残、病、弱鸡。
2.蛋用系种雏选留。
一般也在6~8周龄,选留羽毛生长快,体重符合该鸡种的要求,不宜过重或过轻,无生理缺陷的种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