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受干旱灾情的江河湖泊,要继续做好“封江、封湖”禁渔工作
由于今年江河湖泊的天然水体面积严重缩小,鱼类密度增大。如果7月初开捕,渔民捕鱼,就像池塘干池捕捞,可以一网打尽。这种做法将严重破坏渔业资源。鉴于今年的旱情,建议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条件,继续做好“封江、封湖”禁渔工作,以有利于渔业资源的恢复。
2.湖泊重新蓄水后,水域生产力将明显提高,要防止水域富营养化
干旱的江河、湖泊重新蓄水后,除了地表径流有大量营养盐类输入外,江河、湖泊湿地底泥经阳光日晒,矿化作用大大增强,蓄水后底泥中将释放出大量营养盐类,水中浮游生物量会明显上升;加以湖底、浅滩地丛生大量陆草,水淹没后会迅速腐烂,形成腐屑食物链。因此,水体重新蓄水后,水域生产力将明显提高。如不及时采取生物修复措施,水体将加剧富营养化。为此要充分利用蓄后水域生产力升高的特点,加大鱼类放流力度;并采用生物修复技术,控制好水环境,防止水体富营养化。
3.今冬明春受灾的天然水体要加大渔业资源放流力度,重新恢复渔业资源
今年干旱,渔业资源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建议对受灾的天然水体要加大渔业资源放流的力度。长江是我国淡水鱼类最重要的种质资源库,种质不容混杂。因此在放流时,必须坚持放养当地的土著鱼类,严禁将杂交种、人工选育的品种、外来物种(包括外流域的物种)作为人工放流的对象。例如鲫鱼,一定要放养当地的野生鲫鱼,一些三倍体鲫鱼(如异育银鲫等)严禁作为放流鱼类。渔政人员必须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
4.推广“以鱼净水、以渔保水”生物修复技术
“以鱼净水”——天然水体要放养滤食性鱼类(鲢、鳙)、食腐屑食物链鱼类(细鳞斜鲴、倒剌鲃)、杂食性鱼类(鲤、鲫鱼等)、小型肉食性鱼类(黄颡鱼、塘鳢鱼等)以及贝类(螺蛳、河蚌等),以净化水质,防止水体富营养化。
“以渔保水”——发展生态渔业,保护水环境。天然水体要禁放草食性鱼类,实施水生动物养殖和水生植物栽培结合,推广“种草、投螺、混放、稀养、控水”为核心的生态渔业技术,保护和栽培水生植物(特别是沉水植物),做到零污染、零排放,保持水环境的生态平衡。
5.池塘要增溶氧、防浮头、防止水质恶化
(1)防浮头。久晴未雨,池塘养殖鱼类食欲旺盛,水质较肥。一旦遇到连绵阴雨或傍晚下雷阵雨,就极易发生浮头甚至泛池现象。因此,要及时采用增氧机、微孔曝气底增氧技术。要合理使用增氧机,做到“晴天中午开机,阴天清晨开,连绵阴雨半夜开,傍晚不开,浮头早开,鱼类主要生长季节坚持每天开”,以控制水质。
(2)对于水草覆盖率达70%以上的养蟹塘,要防止水草封塘。一旦天气恶化,水草过多的池塘,容易败坏水质。因此,必须清除一部分水草,保持养蟹池塘水草的覆盖率在60%左右,以确保河蟹安全度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