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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药使用规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4
核心提示:渔药的使用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尽量减少使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和没有生产执行标准的渔药;病害发生时,应对症用药,防止滥用渔药与盲目增大用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等行为的发生;水产饲料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也不得在饲料中长期添加抗菌药物。
       渔药的使用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尽量减少使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和没有生产执行标准的渔药;病害发生时,应对症用药,防止滥用渔药与盲目增大用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等行为的发生;水产饲料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也不得在饲料中长期添加抗菌药物。
 
  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严禁使用对水域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以修复的渔药,严禁直接向养殖水域泼洒抗菌素,严禁将新近开发的人用药作为渔药的主要或次要成分。
 
  禁用的渔药:地虫硫磷(大风雷)、六六六、林丹(丙体六六六)、毒杀芬(氯化莰烯)、滴滴涕、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呋喃丹(克百威、大扶农)、杀虫脒(克死螨)、双甲脒(二甲苯胺脒)、氟氯氰菊酯(百树菊酯、百树得)、氟氰戊菊酯(保好江乌、氟氰菊酯)、五氯酚钠、孔雀石绿(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锥虫胂胺、酒石酸锑钾、磺胺噻唑(消治龙)、磺胺脒(磺胺胍)、呋喃西林(呋喃新)、呋喃唑酮(痢特灵)、呋喃那斯(P-138)、氯霉素(包括其盐、酯及制剂)、杆菌肽锌(枯草菌肽)、泰乐菌素、阿伏帕星、喹乙醇(喹酰胺醇羟乙喹氧)、速达肥(苯硫哒唑氨甲基甲酯)、已烯雌酚(乙烯雌酚、人造求偶素,包括雌二醇等其他类似合成等雌性激素)、甲基睾丸酮(甲睾酮、甲基睾酮,包括丙酸睾丸素、去氢甲睾酮以及同化物等雄性激素)。
 
  使用渔药,在收获季节前要遵守休药期的规定,确保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漂白粉休药期≥5天,三氯异氰尿酸休药期≥10天,土霉素休药期(鳗鲡)≥5天、(鲶鱼)≥21天,新诺明、新明磺休药期≥30天,氟苯尼考休药期(鳗鲡)≥7天,二氯异氰尿酸钠≥10天,二氧化氯≥10天。
编辑:food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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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渔药 使用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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