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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动物用药注意事项(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6-28
   五、注意药物相互作用,避免配伍禁忌

    各种药物单独作用于机体可起到各自的药理效应,但两种以上药物合并使用,或在刚使用过一种药物不久,其效应尚未消退,接着又使用第二种药物时,由于药的相互作用,可能出现药效加强或毒副作用,也可能出现药效减弱或毒副作用增强的情况,必须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如敌百虫与生石灰同时使用会生成敌敌畏,毒害养殖动物。另外要注意饲料成份的影响,如棉籽饼影响Va的吸收作用,在防治Va缺乏症时,应停喂棉籽饼。有的饲料添加某些药物成份,用户不了解,在防治鱼病时,如再按该药物的安全浓度剂量加入饲料使用,极有可能导致药物剂量超标,而引发中毒。

    六、药物搅拌要均匀,要保证水产动物都吃到药饵

    在添加小剂量,安全范围小的药物时,必须采取分级拌料法。绝不能将少量药物直接倒入大量饲料中,否则,常因拌料不均匀发生中毒。为使鱼都吃到药饵,必须依鱼的食性加入引诱剂,保证水产动物都吃到药饵。

    七、认真察看群体动态,注意总结防治效果

    养殖池塘或网箱施放药物以后,必须注意观察情况。通常在下药12小时内要有专人值班,密切注意养殖群体动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排水和加注新水抢救;第二天以后,早晚各巡塘一遍,观察并记录下用药后发病群体的病情和死亡数。通常3天~6天内如病情好转,死亡基本停止,说明疗效良好;如虽有死亡,但死亡数明显减少,说明疗效尚好;如死亡数保持治疗前或超过治疗前,说明无效,就应该进一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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