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倡使用有机肥料、商品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在禁止使用含氯复合肥和硝态氮肥的前提下,允许按如下两条原则使用化学肥料。
(1)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无机氮施用量不宜超过有机氮用量。
(2)化肥也可与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配合施用,配方为厩肥l000kg、尿素5-10kg或磷酸二铵20kg、复合微生物肥料60kg最后一次追肥必须在收费前30天进行。
2、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废物一定要经过无害化处理,质量符合GB8172要求才能使用。每年每公顷果园限制用量,粘性土壤不超45000kg,砂性土壤不超过3000kg。
3、农家肥料原则上就地生产就地使用,外来农家肥料应确认符合要求后才能使用。农家肥料无论采用何种原料制作堆肥,必须高温发酵,以杀灭寄生虫卵、病原菌和杂草种子,使之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对于高温堆肥,要求堆肥温度最高达50~55℃,持续5~7天;蛔虫卵死亡率95%~100%;有效地控制苍蝇孳生,肥堆周围没有活的蛆、蛹或新羽化的成蝇。对于沼气发酵肥,要求密封贮存期30天以上;高温沼气发酵温度53±2℃,持续2天;寄生虫卵沉降率95%以上水粪液中不得捡出活的血吸虫卵和钩虫卵;沼气池残渣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