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中的主要目标
1996年9月3日,李鹏总理主持的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上,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这是我国质量界的一件大事。其宗旨是为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
《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提出的质量振兴的主要目标是:经过5至15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提高我国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使我国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
"九五"期间标准化工作的奋斗目标
在质量竞争和国际贸易日益频繁的今天,质量认证作为对产品质量、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实施的第三方评价活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规范市场行为、促进经济贸易发展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质量认证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1996年是"九五"计划的第一年,我国质量认证工作收效显著。我们在质量认证工作的长足发展中展望2000年。
"九五"期间标准化工作的奋斗目标:
到2000年,争取将ISO、IEC现有标准,除因地理、气候及基本技术等原因不能采用外,都要转化为我国标准。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应达到60%。
到2000年,基本建立一个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协调配套、水平先进的标准体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
到2000年,初步建立一个与国际惯例接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惯例体系和运行机制。
到2010年,标准总体水平要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标准化人员素质、标准化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下个世纪中叶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