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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获得良好农业规范 (GAP)认证的意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4-08

 

由于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受到寻求满足食品保障(food security)、食品安全(food safety)、质量、生产效率和中长期环境受益等相关方,包括政府、食品加工业、食品零售业、种植和养殖业以及消费者的关注和承诺,愈来愈受到各国的重视,并在各国以政府和行业规范的形式得到建立和发展。

例如1998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美国农业部(USDA)联合发布了《关于降低新鲜水果与蔬菜微生物危害的企业指南》;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农场新鲜农产品食品安全指南》;1997年由欧洲零售商协会EUREP(Euro-Retailer Produce Working Group)发起,自发组织起来制定了EUREPGAP标准,EUREPGAP的会员包括零售商、农产品供应商和生产者。随着欧洲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关注程度的增加,欧盟对进口农产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没有通过EUREPGAP的供货商将在欧洲市场上占有越来越小的市场份额,甚至有可能被逐渐淘汰出局。

为改善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现状,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促进农产品出口,填补我国在控制食品生产源头的农作物和畜禽生产领域中GAP的空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委研究制定了《中国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和《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作为当前CHINAGAP认证试点和建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基地的依据,并通过第二方认证的方式来推广实施CHINAGAP。

根据国家认监委与EUREPGAP签署的技术合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CHINAGAP与EUREPGAP经过基准性比较后,CHINAGAP认证结果将得到国际组织和国际零售商的承认。据统计局2004年6月底,通过EUREPGAP认证的农场面积达到724,247公顷,是2003年底的1.9倍。目前,已经有61个国家的25,000多家农产品生产者获得EUREPGAP认证,而且现在更多的农产品供应商和生产者、零售商正在加入此行列,其成员扩展至全球范围,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我国农产品生产者获得CHINAGAP认证后,可以把其农产品供应的信誉转化为得到CHINAGAP认可的资源,因为CHINAGAP认证是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一种商业保证,这样有更多机会进入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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