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的具体内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以上配伍禁忌,可作为用药参考,但非绝对如此。在古今配方应用中也有一些反畏同用的,如党参与五灵脂同用可以补脾胃、止疼痛,这些必须要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的指导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