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审查人员必须掌握与食品生产加工有关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部门规章和相关技术法规”。凡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审查员培训和考核:
(1)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质量工作满3年;
(2)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或者食品检验工作满三年;
(3)具有质量体系审核员资格。
从事企业基本条件审查工作,不仅要熟悉食品生产基础知识,熟悉关键工艺基本流程,熟悉企业管理基础知识,而且还要熟悉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基本知识,熟悉质量检验基本技能。所有这些,都需要有一定的知识基础作支撑,没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相关专业检验工作,很难胜任企业基本条件审查工作,不经培训考核,也无法保证企业基本条件审查的全国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