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的方式包括日常监督、定期监督检查、年度审查和期满换证审查。
日常监督。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涉及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定期监督检查。根据不同类型食品的特点,定期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书面通知企业期限整改,并在一定时期内由指定的检验机构对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加严检验。
年度审查。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获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年审。
期满换证检查。对于《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提出换证申请的企业,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审查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