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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加印(帖)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5-31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厂产品经自行检验合格或者委托检验合格的,必须加印(帖)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QS标志免费使用,由企业自行印制,但必须加印(帖)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QS标志的图案、颜色必须正确,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式样放大或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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