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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如何通知申请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5-31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经审查,书面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企业提出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的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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