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类产品由于其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用途等性状发生变化,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检验手段和方式等生产条件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在企业申请取证的过程中,为便于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和产品检验,减轻企业负担,将同一类产品按上述变化划分为若干个不同组合,称为申证单元。如化妆品分为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等;机动脱粒机分为全喂入式单元和半喂入式单元;卫星地面接受设备分为C波段卫星电视接受天线单元、Ku波段卫星电视接受天线单元等。
《食品生产许可证》具体申证单元在相应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首批实施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各自只有一个申证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