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调查工作要坚持“三统一”原则,即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管理软件。
统一时间,是指企业专项调查中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的、在某一个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各地同时开展的、对某类产品生产企业的调查。
统一要求,是指调查的具体内容、判定原则和工作文书等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下发。如《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专项调查表》等。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总局的统一要求,在省局领导下,负责开展企业专项调查的具体工作。并在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企业质量档案,为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做好准备。
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中的《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调查表》是开展专项调查工作的文书之一,但它是一个通用型的示意性文书。根据开展专项调查食品种类的不同,对表中的生产设备、检验项目都会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同时,在开展专项调查的食品种类不同,对表中生产设备、检验项目都会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同时,在开展专项调查工作时,国家质检总局会下发相应的工作文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