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所说的细胞学说大致可概括为:“细胞是一切生物的结构和功能的单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生物体形态结构的最根本的因素。”生物是由细胞及其形成物所组成的,这种认识虽从十九世纪初就逐渐形成,但是,直到1838年施莱登(M.J.Schleiden)在植物方面才肯定了这一认识;并且创立了关于细胞繁殖机理的学说。该学说的要点,认为新细胞的萌芽是在原有细胞内产生的(即在细胞内形成细胞)。1839年,施莱登的朋友施旺(T.Schwann)在细胞分区明确的脊索组织学的研究基础上,把细胞学说应用于动物学领域。施旺认为,各种细胞特有的性质是由原始细胞分化而成的,细胞的形成、生长和分化都能从理化的角度加以说明,而没有必要假定在各种组织中存有特殊的生命力。施莱登和施旺的细胞学说是十九世纪生物学理论方面的重大发现,常与达尔文的进化论相提并论。由于细胞学说的建立,使原生动物在分类上确定了地位;又使R.A.klliker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明确了精子和卵都是单细胞。随后,微耳和(R.Virchow)于1858年在“细胞病理学”一书中,把病理学返回到细胞学的基础上,他提倡以细胞作为单位来观察疾病。他还创立了细胞国家学说。但是,也有人反对上述细胞学说,例如,A.de Bary(1859)提出,不是细胞形成植物,而是植物产生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