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群体是由几个纯系混合组成时,选择有效,并可使变异偏向一定方向,但这种选择是使群体的构成接近于纯系。一旦形成纯系后,选择就成为无效,而仅存环境引起的变异,这也就是约翰逊(W.L.Jo-hannsen)用菜豆(Phaseolus vulgaris)品种Prin-zessbobne做材料,从统计遗传学上研究分析籽粒重量后所提出的纯系学说。这在显示选择效果的可行范围这一点上颇为重要。市场销售的籽粒重一般呈正态分布,可将它划分几个数量组,从每组种子生长的植株中各自行自花授粉,调查它们的子代籽粒重。各个单株的籽粒重与原品种的籽粒重平均数都大为不同,一般表现是从大粒种子获得的后代,籽粒偏重,从小粒种子获得的后代籽粒偏轻。约翰逊(Johannsen)从原商品品种中选择多个单株经分别长期自花授粉后育成纯系。共选用了19个纯系。他所建立的纯系,其特色是从建立纯系之初便按大粒与小粒分开选择,但即使如此,同一纯系内部后代所显示的平均数最终还是与初始纯系的平均数大体相近。也就是说从大粒系统1号和小粒系统19号中,分别按籽粒大小,连续选择6代后,在各自系统中仍然看不出其平均数有何变化。这说明纯系(即各个系统)中选择没有意义。在一个品种中不论怎样选择,大粒的豆,后代也不可能超越品种中最大平均值纯系的变异范围。而且,有时看来好象是遗传性的变异,但还是有不少因材料不纯所致。约翰逊的实验结果作为基因学说的基石现已成为遗传学的重要基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