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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外胆管损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3

  肝外胆管正常只不过一条长约10cm,外径不足1cm的胆汁转输通道。其位置深在,位于肝脏、十二指肠等组织器官之后。因此,在腹部外伤中,单纯肝外胆管损伤少见,多并发于肝、十二指肠的损伤。在处理肝、十二指肠损伤时,应警惕肝外胆管损伤的存在,并予以仔细的探查,以免遗漏。


临床表现
  1.腹部剧痛,以右上腹为主,逐渐延及全腹,伴有恶心、呕吐。 2.胆汁性腹膜炎征象,腹肌紧张、明显压痛反跳痛。 3.并发腹腔内其他脏器损伤者,可有相应的症状和体征出现。


诊断依据
  1.外伤史,右上腹枪弹伤,刺伤容易发生肝外胆管损伤。 2.上述临床表现。 3.诊断性腹腔穿刺或腹腔灌洗,有阳性结果。 4.B型超声波、X线胸腹部平片,MR可协助诊断。


治疗原则
  1.防治休克。 2.抗生素治疗。 3.纠正水电解质紊乱。 4.诊断明确或有探查指征时,应尽快剖腹探查。手术治疗原则,修复损伤胆管,使胆汁顺利流入消化道。术式有胆囊切除或造瘘术,胆管修补“T”管引流术,胆管吻合“T”管引流术,胆管空肠Roux-y吻合术,胆管远断端关闭、近端放管引流、二期手术修复。 5.术后营养维持和对症治疗。


用药原则
  1.肝外胆管损伤以手术治疗为主,并需用各种药物辅助治疗,主要是液体疗法和抗生素治疗。 2.术前必须补液,必要时输血,以防治休克及电解质,酸碱紊乱,提高病人的抵抗力和手术耐受性。 3.术后禁食、胃肠减压期间,也需经静脉输入液体、电解质、葡萄糖和维生素等,一般2-3天,腹膜炎重者需4-5天,以维持热量和水电解质平衡。 4.病情重、术后不能进食或发生并发症的病人,需要积极给予营养支持,此类病人有必要选用用药框限“B”中的营养药物。 5.术前、术中和术后约需应用抗生素,特别是腹膜炎严重或合并有其他内脏损伤者,更需联合用药,术前和术中可选用用药框限“A”中的抗生素药物。 6.术后继续抗生素治疗,定期检查血尿常规,直到体温、血象恢复正常后2-3天为止。若术后3-4天,体温不是逐渐下降而是逐渐上升,应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处理,不能盲目应用抗生素。 7.根据剖腹探查情况及腹腔污染程度,术后渗液、引流液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术后对用药框限“A”中之抗生素效果不佳,特别是发生严重并发症时,可从用药框限“B”和“C”中选择更为有效的抗生素。


辅助检查
  1.一般肝外胆管损伤,应用检查框限“A”或“B”检查为主,多可确诊; 2.检查框限“C”,对单纯肝外胆管损伤的诊断帮助不大,在疑合并有胰、肝等实质性脏器损伤,病人条件允许时,可以选用。


疗效评价
  1.治愈:经手术治疗后,症状体征消失,伤口愈合,无并发症。 2.好转:经手术后,一般情况好转,伤口感染或窦道形成。 3.未愈:术后发生胆娄或术中胆管置管引流需二期手术处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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