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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闭合性损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3

  腹部闭合性损伤常见于生产、交通和生活事故中。病人的预后决定于有无内脏损伤,常伴有其他部位伤,如脑外伤、胸外伤和骨折等,掩盖了病史和体征,而使其诊断不易明确;又因某些表现轻微的损伤,也可能有腹内脏器损伤。因此,对腹部闭合性损伤,必须密切观察,反复检查,妥善处理,以免延误诊断和治疗。


临床表现
  1.持续性腹痛、恶心、呕吐常为腹内脏器伤的一般表现。 2.腹膜刺激征、移动性浊音、肠鸣音减弱或消失是腹内脏器伤的重要体征,体征最明显处,常为损伤所在。 3.实质性脏器损伤,主要是内出血的表现,如皮肤粘膜苍白、脉搏增快、血压下降等,并可伴有腹膜刺激征。 4.空腔脏器破裂,主要为腹膜炎的表现,有强烈的腹膜刺激征。


诊断依据
  1.腹部有直接或间接暴力伤史。 2.常有明显的腹痛,伴有恶心、呕吐。可出现休克症状。 3.腹部可有压痛、反跳痛、肌紧张,可有移动性浊音,肝浊音界缩小或消失,肠鸣音减弱或消失。 4.X线检查,膈下可有游离气体。 5.诊断性腹腔穿刺或腹腔灌洗获得阳性结果。 6.B型超声波、CT、或MR检查,对实质性脏器伤可确诊。 7.腹腔动脉造影,腹腔内出血有阳性结果。 8.剖腹探查明确诊断。


治疗原则
  1.防治休克。 2.抗生素治疗。 3.纠正水电解质紊乱。 4.腹腔内脏器损伤诊断明确或有探查指征。应尽快剖腹探查。根据各脏器伤情,采用适当术式,作确定性处理。 5.注意清洗腹腔,并根据情况放置引流。 6.术后营养维持及对症治疗。


用药原则
  1.腹部闭合性损伤并有腹腔内脏器伤,以手术治疗为主,并应用各种药物辅助治疗,其中主要是液体和抗生素治疗。 2.术前必须给予补液,必要时输血,防治休克及水电解质、酸碱紊乱,以提高手术耐受性。 3.术后禁食、胃肠减压期间,也需经静脉输入液体、电解质、葡萄糖、维生素等。一般需2-3天,腹膜炎严重者需4-5天,以维持热量和水电解质平衡。 4.病情重,术后不能进食及发生并发症的病人,需要积极给予营养支持,此类病人有必要给予用药框限“B”中之营养药物。 5.术前、术中和术后均需应用抗生素,特别是腹腔脏器破裂腹腔炎时,更需联合应用,术前和术中可先给予用药框限“A”中的抗生素类药物。 6.术后继续抗生素治疗,定期检查血尿常规,直到体温、血象恢复正常后2-3天为止。若术后3-4天,体温不是逐渐下降而是逐渐上升,应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不能盲目应用抗生素。 7.根据剖腹探查情况及腹腔污染程度,术后渗液、引流液细菌培养及药敏效果,对术后应用用药框限“A”之抗生素效果不佳,特别是术后发生并发症者,可从用药框限“B”、“C”中选择更为有效的抗生素。


辅助检查
  1.一般腹部闭合性损伤的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多可确诊; 2.检查框限“B”,对腹部损伤的诊断很有帮助,为进 一步明确诊断和推断哪类脏器受伤时可以采用; 3.检查框限“C”,仅适用于病情相对稳定而诊断有疑难的病人,以协助诊断实质性脏器损伤和血管损伤或内出血。


疗效评价
  1.治愈:经手术治疗后,症状体征消失,伤口愈合,无并发症。 2.好转:经手术后,一般情况好转,伤口感染或窦道形成。 3.未愈:遗留有暂时性空腔脏器瘘等,需二期手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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