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巨细胞瘤是一种潜在恶性肿瘤,在我国很常见。根据肿瘤的基质细胞和多核巨细胞的多少,病理改变可分为三级:Ⅰ级为良性;Ⅱ级有恶变倾向;Ⅲ级为恶性。但Ⅰ级者也可以早期肺转移。
临床表现
1.常见于20—40岁青壮年。 2.好发于四肢长管骨干骺端,以膝关节处发病率最高,特别是股骨下端,其他身体各处都可以发生。 3.主要症状为局部疼痛和肿块,生长较快,其严重程度与肿瘤生长速度有关。局部皮温增高,有压痛。肿瘤增长较大时,局部有浅静脉充血、怒张。触诊可能有按乒乓球的感觉。疼痛初时为间歇性隐痛,变为持续性剧痛时表示属恶性。 4.合并病理性骨折时有骨折之体征。 5.X线摄片显示病变位于干骺端,呈偏心性溶骨性破坏,骨皮质膨胀变薄甚至消失,溶骨区可呈多房肥皂泡沫样,或单房而膨胀不明显,无骨化或钙化。
诊断依据
1.常见于20—40岁青壮年。 2.好发于四肢长管骨干骺端,尤其常见于股骨下端和胫骨近端。 3.局部疼痛和压痛。疼痛初为间歇性隐痛。疼痛严重程度与肿瘤生长速度有关,变为持续性剧痛者表示为恶性变可能。 4.X线片之特点。 5.病理检查可确诊。
治疗原则
1.骨巨细胞瘤需手术治疗,化疗无效,放射治疗对骨巨细胞瘤只有抑制作用,仅用于不能手术或手术的辅助治疗。 2.对次要之骨骼,如腓骨小头、尺骨远端肋骨,可作肿瘤全切除。对桡骨远端切除后可行腓骨小头移植重建腕关节。 3.对范围较小之Ⅰ、Ⅱ级肿瘤行彻底刮除病变组织,后选用50%氯化锌、甲醛、酒精、石炭酸、液氮冷冻或镭射烧灼等办法杀灭残留的肿瘤细胞,然后植入自体骨、异体骨、骨水泥或人工骨材料。 4.对范围较大或刮除术后复发之Ⅰ、Ⅱ级肿瘤可行节段切除术,人工关节或异体关节移植术。 5.Ⅲ级骨巨细胞瘤应行截肢术或节段截除术。
用药原则
1.本病无特效药物治疗。 2.本病主要行手术治疗,术后要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必要时要用新特药物。
辅助检查
1.对骨巨细胞瘤之诊断根据临床、X线摄片和病理检查三结合定级。 2.住院病人,以检查框限“A”及“B”为主。如怀疑远处转移之可能,可酌情选用检查框限“C”。
疗效评价
1.治愈:骨巨细胞瘤经手术治疗后不复发。 2.好转:肿瘤经手术治疗,伤口愈合。 3.未愈:肿瘤虽经手术,但残存肿瘤,近期内又复发。